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昨日更新外遊指示,稱獲悉香港特區不承認雙重國籍,指若擁有雙重國籍人士持英國護照入境香港,或未能獲領事協助,特首林鄭月娥今早主持行政會議時回應,只重申人大常委會已在1996年就國籍法如何在香港實施作出解釋,指明除非有外國國籍人士聲明及獲確認外國國籍,否則在港仍被會視為中國公民,不會享有外國領事保護和探訪權利,並強調:「我們正嚴格執行和落實相關政策」。

林鄭並指,屬於國際法的《維也納條約法公約》 (The Vienna Convention)也指出,包括中國在內,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公民不會享有外國領事保護,稱有關安排是國際慣常做法。

被問及英國放寬BNO移民的問題,林鄭再次批評英國政府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指BNO是一本旅遊證件,英國備忘錄記載不會給BNO持有人英國國籍。北京與特區政府早在上月宣佈,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反制英國政府開放BNO持有人申請入籍;但多個國家或地區如日本及台灣等仍然表明仍視BNO為旅行證件。

劉慧卿促政府解釋新安排下細節

民主黨國際事務委員會主席劉慧卿接受《蘋果》查詢時指,以往鮮有持外國國籍的「中國公民」到外國領事館尋求協助,公眾關注度較低,質疑有多少港人試過這種「慣常做法」?劉並指,港府宣佈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及身份證明,卻未有向公眾解釋有關新做法的安排,令港人難以理解,指香港曾屬英國殖民地,不排除仍有大量港人持有英籍,不滿政府只搬出以往的條文就要求港人跟隨,促政府解釋新安排下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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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 in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