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性婚姻勝訴再+1 伴侶盟:內政部應盡速撤銷違法函釋
當事人阿雪(化名)、貓貓(化名)、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秘書長簡至潔等人28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門口舉行「台港跨國同性伴侶婚姻登記案宣判記者會」。(圖: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提供)

化名貓貓和阿雪的台灣、香港同性伴侶婚姻登記案,歷經兩年多的審理,今天(29日)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終於取得勝訴判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表示,3年多來,法院判政府敗訴5次、訴願也輸了3回,內政部針對跨國婚姻的函釋,被認定違法多達8次,希望內政部將修法草案盡速送進立法院,別再惡搞民眾、浪費司法資源。

台灣人貓貓和來自香港的阿雪,在台灣同婚法制化2019年當年就申請結婚登記獲准,但是,持有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阿雪,在2020年申請來台依親時,國籍卻從英國人被認定成香港人,由於香港同婚尚未法制化,戶政機關根據內政部函釋,撤銷了結婚登記。

當事人貓貓表示,勝訴固然是好消息,但是,兩年多來,她和太太阿雪不堪分隔兩地思念之苦,35歲的阿雪只好申請學生簽證來台唸書,被迫放棄穩定工作。對於行政處分違法,苦果卻是小老百姓在承擔,當事人貓貓相當不諒解,她說:『(原音)我太太的護照是同一本,我身分證背後配偶欄姓名也一直是同一個,當然結婚對象也一直是同一位,但是,卻突然因為國籍認定的不同,我的婚姻就不存在了,我們的婚姻看的不是跟誰結婚,而是只看結婚對象的國籍來決定,這難道不是很荒謬嗎?』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3年多來,法院判政府敗訴5次、新北市訴願也輸了3回,內政部卻遲遲不修法,漠視人民有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她說:『(原音)八次的違法處分其實並沒有撼動我們現在的政府,而我們更遺憾的是,我們看到,我們的政府還沉醉在三年前,「同婚合法,亞洲第一」這種美夢裡,但是,明明可以很快地去更改違法的函釋,卻遲遲不願意修正,而我們認為,最該負起這個政治責任的就是內政部。』

台灣、馬來西亞跨國同性伴侶當事人阿唐表示,每一個勝訴判決都只有個案效力,全台超過500對跨國伴侶正在等待結婚,如果想結婚,官司就得一個一個打下去;為了避免浪費司法資源,伴侶盟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呼籲內政部停止行政怠惰,盡速將修法草案送進立法院,並期許未來新上任的內政部長改正失職亂象,早日還給跨國同性伴侶平等的結婚權利。

Source

作者: HK in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