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去信14個和香港有「工作假期(Working Holiday)」協定的國家,要求上述國家不承認BNO持有人參加該計劃,同時建議以香港特區護照取代BNO。據悉,包括日本、南韓、意大利、紐西蘭在內的多個國家,已明確表示會繼續以BNO作為申請簽證的證件。
BNO由英國內政部簽發,有效與否由簽發國說了算,幾時輪到香港特區政府話事?舉個最簡單的例子,牛津頒發畢業證書給畢業生,港大去信多國政府部門及眾多私營企業,要求這些部門及企業不要承認牛津大學的畢業證書,同時建議以港大畢業證書取代牛津畢業證書。這樣做手伸得也太長了吧?除了向全世界演示甚麼是無知、囂張和霸道,還有其他意義嗎?
英國內政部簽發的旅遊證件,跟香港特區政府有關係嗎?有的,唯一的關係就是當持有人用它來出入香港特區時。也就是說,香港政府無權限制其他國家承認這本護照,但香港政府自己倒是可以否認BNO為一本旅遊證件,拒絕持有人入境或出境。
特區政府不欲BNO持有人永久離境,已是不爭的事實。問題是,所有BNO持有人均有資格申請特區護照,或者已經擁有特區護照,他們完全可以同時攜帶兩本護照,出入香港時使用特區護照,去其他國家,包括Working Holiday時使用BNO,你管得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