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建制中人的表現進一步證明內地護法田飛龍提到的「忠誠的廢物」現象不但存在,而且是普遍存在。不懂文化藝術的容海恩對西九博物館存品指指點點亂說一通已是貽笑大方,被真正懂藝術的專家教訓了一通。卻原來她的導師、黨首——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水平也不遑多讓。容海恩不懂文化就算了,葉劉卻連政治、選舉也不懂,居然想以各種歪理硬銷「完善選舉制度」的做法,又主動提出一些餿主意對付擁有BNO護照的港人。

不斷狙擊持BNO港人

先說說BNO這筆賬。英國政府以北京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保障港人權益為理由給予BNO持有人5+1入籍途徑,此舉雖令中國及特區政府面子過不去,但至少讓百萬計港人面對巨大政治經濟不明朗時有多一個選擇,有可考慮的出路。應該看到,過去四十年來香港的政經動盪不少,不少港人都為找太平門或出路而費心,北京及特區政府歷來對此採取寬容態度,不會有甚麼特別政策阻止,頂多在《基本法》的官員任命及議員參選上作出一點限制,如主要官員、立法會主席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現任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當年為了上任就在最後一刻放棄英國護照),而立法會直選議員則規定不能擁有外國居留權,倒是功能組別議席不受此限。

由此可見,對於一般港人申請、擁有外國居留權或國籍,中央及特區政府一直採取寬鬆態度,希望穩住信心及盡用各方人才。今次英國的BNO(5+1)計劃無疑有點爭議,但中央政府只是宣佈不承認BNO為旅遊證件而已,沒有指示要對持BNO港人來個趕盡殺絕,步步進逼。誰知葉劉卻死咬BNO問題不放,想方設法限制他們的權利,增加他們在出入境的不便;最新的招數是建議不讓持BNO申請海外工作簽證計劃的年輕人登機回港,以示對他們使用BNO的懲罰。

然而,從法理特別是《基本法》條文看,香港永久居民包括BNO持有人擁有自由出入境的權利(right to land),葉劉的建議形同削弱以至褫奪持BNO年輕人入境的權利,這顯然違反《基本法》及一向以來的出入境政策。再從政治及人道上看,葉劉的建議形同主動把持BNO的香港年輕人貶為二等甚至三等公民,不但可能失卻入境等基本權利,還可能令部份國家政府對持BNO港人採取歧視態度,在他們入境時多所留難,隨時令他們成為「國際人球」,進退不得。葉劉為何要不斷狙擊三百萬持BNO港人特別是年輕人呢?為何要令社會變得更惴惴不安,難以安寧呢?

顛倒是非 斥多國雙重標準

在「完善選舉制度」方面,葉劉作為行會成員又是史丹福大學研究院畢業生,本該是最有資格、能力及責任為新方案作解說及爭取支持的人。可她在史丹福念的書卻像「水過鴨背」不留任何痕迹就還給老師Larry Diamond。根據葉劉上周末在電台的說法,直選屬於「低水平選舉」,減少立法會議席可以減少「古怪」候選人,提升議員的質素。她又批評英美歐多國對「完善選舉」體制的批評是「雙重標準」,指其他國家都經常修改選舉辦法,最近美國喬治亞州就通過法案收窄選民資格,質疑「點解你做又得,我哋做唔得」。

葉劉的所謂指控只能以混淆概念,顛倒是非形容。歐美民主國家的選舉制度當然不會一成不變,不時會透過修憲或修改法例作調整以適應社會發展及不同政治要求。關鍵的是,這些修改既不涉及減少體制的民主參與成份,也不會讓小撮人控制參選資格,更不會不經諮詢、辯論及議會或公民投票強行決定。香港今次卻不一樣,「完善選舉體制」的安排一步到位,絕大部份港人連被諮詢的機會也沒有,不要說有份投票決定。

此外,準備成立的資格審查委員會及選委會提名機制明顯是讓少數人執掌篩選權力,極可能令港人的參選權利受到限制,削弱選舉機制的公平公正。這跟歐美改革選舉制度是兩碼子的事。

至於指責直選產生低質議員同樣荒謬。以歷屆立法會的情況為例,在議會會議中「長眠」(長時間睡眠)、開會不準時及魂遊的議員絕大部份來自功能組別;出席率、發問次數低的議員也是以功能組別為多。兩相比較下,葉劉的說法完全站不住腳,毫無說服力,反而令中央及特區政府爭取民意的工作事倍功半。這不是在幫倒忙嗎?

盧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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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 in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