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兩名未成年少年涉去年2月火燒華富邨商場的中銀設施,被控縱火及刑事損壞罪,去年提堂後一度還柙,後來再申請保釋獲批准。案件今日(11日)於區域法院提訊,兩人透過律師表示打算承認縱火罪,刑事損壞罪則獲控方同意留在法庭存檔。由於控辯雙方需時準備承認案情及求情陳詞,案件押後至7月23日作認罪答辯及求情,期間兩人獲准保釋。

控罪指,16歲姓溫男生及17歲姓劉男生於2020年2月12日在華富邨(一)商場地下22號舖中國銀行(香港),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屬於中銀的一部自動櫃員機、一部存款機及一部支票存入機,意圖摧毀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

涉前年12月紅磡暴動 銀行文員還柙49日 今獲准保釋

前年「毋忘初心大遊行」,25歲銀行文員鍾梓軒被指於紅磡連同黑衣人士聚集並拾起地上磚頭,與另兩名女子被控一項暴動罪。案件於本年1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後,鍾不獲准保釋,還柙至今。他今日再向區域法院首席法官高勁修申請保釋,最終獲准以5萬元保釋,父親人事擔保一萬元,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護照)、守宵禁令及每周報到4次。

案件押後至5月6日再提訊,以等待被告申請法援。控罪指3人於2019年12月1日,在紅磡德康街、德安街及船景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者參與暴動。

9.29「反極權大遊行」 兩人分開各自審訊

此外,前年9.29「反極權大遊行」中,廚師李昇俊被控暴動、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他今日透過代表律師表示,打算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及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至於暴動罪,李則表示不打算承認,只願承認較輕微的非法集結罪,惟不獲控方接納。

案件排期至7月5至7日審訊;同案另一被告潘奕安(24歲)早前已表示不承認非法集結罪,排期至8月16日作3日審訊。兩人獲准保釋候審。

同案第三被告施朗頴(19歲)則需時與新聘律師溝通,仍未有答辯意向,故押後至5月20日提訊。

案件編號:DCCC724,726/2020、DCCC171,172/2021、DCCC5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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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 in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