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法庭過程全記錄
2.28
落案起訴
3.1
提堂
3.4
15 人獲指定法官批准保釋,但律政司即時申請覆核,所有人須繼續還押
3.5
律政司撤銷覆核,4 人暫重獲自由
3.6
律政司針對獲保釋 11 人的覆核,押後至 3 月 11 日、13 日及 15 日聆訊
3.11
黃碧雲、伍健偉保釋覆核聆訊
3.12
被拒保釋的 31 人中,有 24 人提出覆核
3.13
鄭達鴻、譚文豪、郭家麒、彭卓棋、柯耀林保釋覆核聆訊
3.15
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保釋覆核聆訊
5.31
案件再訊
眾人的情況,可歸納為五組。
3 月 5 日獲准保釋
楊雪盈
34 歲
灣仔區議員
8 萬元現金及 8 萬元人事擔保
劉偉聰
53 歲
律師
50 萬元現金擔保,沒有人事擔保
呂智恆
38 歲
社工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林景楠
32 歲
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
100 萬元現金及 20 萬元人事擔保
獲准保釋的被告除了現金擔保及人事擔保外,還有 8 項保釋條件要遵守。
1) 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的選舉(投票除外),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任何選舉;
2) 不得在傳統實體 / 電子媒體 / 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法例中危害國安罪行的言論,或
3) 作出相關行為等;
4) 不得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
5) 每天守晚 12 朝 7 的宵禁;
6) 所有人不准離港,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及BNO;
7) 每週報到 3 至 4 次;
8) 居於報稱地址
獲准保釋,但律政司提出覆核,須繼續還押,3 月 11、13 及 15 日進行聆訊
鄭達鴻
32 歲
東區區議員
10 萬元現金及 100 萬元人事擔保
彭卓棋
26 歲
南區區議員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何啟明
32 歲
深水埗區議員
3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黃碧雲
61 歲
前立法會議員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譚文豪
45 歲
前立法會議員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施德來
38 歲
黃大仙區議員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張可森
27 歲
屯門區議員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伍健偉
25 歲
元朗區議員
5 萬元現金及 5 萬元人事擔保
郭家麒
59 歲
前立法會議員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柯耀林
49 歲
西貢區議員
5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李予信
27 歲
東區區議員
10 萬元現金及 10 萬元人事擔保
不獲保釋,行使每 8 日可覆核的權利,3 月 12 日進行保釋覆核聆訊
區諾軒
33 歲
前立法會議員
吳政亨
42 歲
無業
袁嘉蔚
27 歲
南區區議員
梁晃維
23 歲
中西區區議員
徐子見
53 歲
東區區議員
岑子杰
33 歲
沙田區議員
毛孟靜
64 歲
前立法會議員
馮達浚
25 歲
數碼營銷
黃之鋒
24 歲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
譚得志
49 歲
人民力量副主席
胡志偉
58 歲
前立法會議員
朱凱廸
43 歲
前立法會議員
黃子悅
23 歲
學生
尹兆堅
51 歲
前立法會議員
吳敏兒
50 歲
職工盟前主席
何桂藍
30 歲
前記者
楊岳橋
39 歲
前立法會議員
陳志全
48 歲
前立法會議員
鄒家成
24 歲
學生
林卓廷
43 歲
前立法會議員
梁國雄
64 歲
社民連成員
岑敖暉
27 歲
荃灣區議員
王百羽
30 歲
元朗區議員
余慧明
33 歲
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
不獲保釋,放棄覆核的權利,還押至 5 月 31 日再提堂
趙家賢
35 歲
東區區議員
鍾錦麟
32 歲
西貢區議員
劉澤鋒
24 歲
議員助理
李嘉達
29 歲
觀塘區區議員
譚凱邦
40 歲
荃灣區議員
劉頴匡
27 歲
辦公室助理
范國威
54 歲
西貢區議員
佔中案上訴押後宣判遭撤保釋,戴同日撤銷本案保釋申請
戴耀廷
56 歲
港大法律系前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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