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3月7日 上午10:17

英國政府日前宣布擬放寬上市規則,包括希望促進「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SPAC)交易,達到吸引科技初創企業在當地上市,以維持倫敦全球金融中心地位。此際,倫敦證交所行政總裁David Schwimmer(施維默)表示,美股市場以簡稱SPAC的「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方式上市的股份明顯存在泡沫,最終可能會令投資者及公司面對損失。

施維默認為,SPAC上市形式在資本市場上有一定角色,但投資者投資前定需審慎。

英國一向設有SPAC上市制度,但限制遠較美國嚴格,以致甚少新股採用。

SPAC又稱「空白支票公司」,是近年美國企業熱門的上市方式,其操作是由基金、富豪等出資成立「空殼公司」後,再於納斯達克或紐交所上市集資,主要「任務」是在上市後一至兩年內,收購一家私人公司,將業務注入。

為讓倫敦在英國脫歐後保持競爭力,英國財相辛偉誠於去年11月,委託歐盟前金融服務專員希爾對上市規定進行檢討,並提出相關的改革建議。

希爾報告建議,英國需取消一些對投資者的保障,以激發當地沉睡了的SPAC融資市場。由基金等出資成立的SPAC,近年紛紛在美國上市集資,目的是與尚未上市而具潛力的初創公司合併,相當於「借殼」上市。希爾的報告指出,英國未能吸引SPAC上市,關鍵阻力是倫敦通常要求SPAC在鎖定要收購的目標後,SPAC的股票就必須停牌,且在交易說明書公布之前,不能恢復股票交易。

最新建議主張,監管機構應讓股票交易繼續進行,但股東須享有對交易的知情權,並了解其投票權、取回資金等權利。

報告建議倫敦引入美國科技公司常用的雙重(dual-class)股權架構,使公司創辦人毋須放棄控制權仍能將公司上市。不過這些權益將在「借殼」上市5年後到期,並且會配合其他限制,以符合企業治理的標準。

報告建議,將企業的「高級上市(premium listing)」門檻下調,將公司外部人士的最低持股量由25%下調至15%。企業只有通過「高級上市」,才能被納入倫敦交易所的富時系列指數。

倫交所集團行政總裁David Schwimmer之前對報告內容表示歡迎,但之後又表達了一些保留,這反映SPAC的上市形式對於投資者的保障,要審核研究。

去年,美國上市的SPAC達244隻,集資782億美元,今年首兩個月的集資金額已超過去年的一半,而英國在SPAC發展顯然落後,難怪英國這麼急要進行改革。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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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 in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