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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理大圍城一役,警方早前先後起訴多人,指他們涉嫌在校內干犯暴動罪。其中四人今在九龍城法院再應訊,準備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案中四人自上月24日提堂後一直被還柙,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今批准其中一名被告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本月12日在區域法院再訊。
四名被告依次為商人林玉堃(21歲)、氣槍設計員施朗(26歲)、學生梁恭豪(22歲)及護理系學生馬健朗(24歲)。四人分別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及科學館道理工大學一帶與他人參與暴動。其中次被告施朗今獲准保釋外出。
據了解, 四人案發當日企圖離開理大,被警方發現並拘捕。報稱是義務急救員的施朗,當時身穿急救員裝束,攜有剪刀及生理鹽水。
嚴官今批准次被告施朗以5萬元保釋外出,其間須交出旅遊證件,包括BNO、不得離港、須於報稱地址居住、每日向警署報到並須守宵禁。
【案件編號:KCCC5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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