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日前剛上任,便要求修改香港國安法,之後他又質疑全國人大常委會權威,矛頭直指中央。大公報報導,夏博義從2018年起曾代表英國自由民主黨擔任牛津市議員,上月才因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而辭去市議員。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昨日怒斥,大律師公會主席由英國市議員「兼任」是「滑天下之大稽」,梁振英直指,夏博義應該辭去的是大律師公會主席一職。有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更質疑由英國前市議員擔任香港大律師工會主席或構成國安漏洞。
據報導,夏博義為英國自由民主黨成員,他於2018年獲選為牛津市聖瑪格麗特(St Margaret)選區議員。他上月已宣布即時辭任英國牛津市議會議員一職。其議員職位將懸空,直至選舉產生。
梁振英昨日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帖指出:「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位高權重,竟然是由英國的市議員兼任,香港到底是誰家天下?夏博義心向何方?這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謬。」
•不宜由政客出任主席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大律師公會是一個社會上舉足輕重的專業團體,在當前極度敏感的政治環境下,絕不適宜由一位有政治背景的人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湯續指,夏博義出任主席,會透過其主席身分影響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法官的委任。值得注意的是,夏博義對業界和選民隱瞞了他的政治背景,這並非一位正直穩重的候選人應有所為。「我對夏大狀很失望。希望他盡早退下,還業界一個公道。」
•無視憲法地位應道歉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陳曼琪批評,夏博義言論錯誤地扭曲了對國家體制及憲制秩序的認知,無視憲法地位,應立即向公眾致歉並澄清言論,否則應考慮是否勝任公會主席。陳曼琪強調,不論夏博義是否中國公民,香港都屬於中國,夏作為香港法律界一員,必須要承認香港法律體制的源頭是中國憲法,「如果一個律師抗拒中國憲法這個法律源頭,他運用法律時無視或扭曲中國憲法,我覺得他都不適宜做我們法律界的一員。」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在社交媒體發文,指出由夏博義這個前牛津市議員出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會否構成國安漏洞或缺口?會為香港的大律師訂出怎樣的「行為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