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永雄在 1 月 22 日《巴士的報》社評中,撰評〈三問英國 為何有資格講良知?〉,認為英國政客介入香港司法體系,以攻擊御用大律師 David Perry,令其最後不能到港擔任黎智英非法集會案的主控官,故此英國人沒有資格說良知云云。
那麼,中國律師任全牛、盧思位又如何呢?十二港人案件,他們是按內地司法程序接受家屬委託,為甚麼卻要被大陸當局約談?為甚麼要落得吊銷牌照下場?是否內地當局別有用心且失卻良知之嫌?
盧永雄提出三問,一問鴉片戰爭,二問出兵伊拉克,三問英揆約翰遜。先回應第一問,「發動鴉片戰爭有良知嗎?」從林則徐被清廷撤職的下場來看,清政府的確是沒有多大的良知可言,面對英國壓力下,清廷居然不是負隅頑抗,而是把硝煙功臣革職查辦了事,如此不符泱泱大國的行事邏輯,還把「民族英雄」當賊辦,實在令人失望。
再者,稍稍留意鴉片戰爭的時序,林則徐在虎門硝煙是 1839 年 3 月,英國出兵則是 1840 年 6 月,中間發生過何事?根據黃國棟於 2020 年 5 月在《立場新聞》的分析,英國當時的主流意見是認為不應支持鴉片貿易,但對於清政府禁止貿易、非法禁錮英國國民,則不能接受。按郭廷以於《中國近代史綱》的記載,當年林則徐是以「連坐」形式追捕英商,一發現有英商販毒,其他的英國人均要下獄,直至該被懷疑的英商交出毒品為止。這種自視「天朝上國」而缺乏法理基礎的做法,正是引起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之過。當然,如果只是讀過官方史觀的「百年恥辱」,自然不清楚上述的歷史。
關於「出兵侵略伊拉克有良知嗎?」這點很重要,支持出兵的是誰?是約翰遜政府嗎?當年支持出兵的,是工黨的貝理雅政府,2015 年,貝理雅在接受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絡為出兵一事道歉,表明是因為當年情報有誤,故支持了與美國聯手出兵伊拉克。工黨此後在各選舉中一直失利,直至今時今日,均未有能重掌議會及政府之勢,可見當日決定出兵一事,的確是錯。
惟盧先生以當屆政府出兵來說成英國沒有良知,那又是一種很大的以偏概全。2003 年 7 月(即攻伊戰爭初期)英國《每日鏡報》報導,三分二英國選民認為貝理雅在攻伊一事誤導了他們,而且更有三分一人選民直接因為貝理雅出兵的決定,對他及政府失去了信心。可見英國民間的反應與政府的決定大不同,甚至是上一任工黨黨魁科爾彬,也明言反對發動伊戰,並認為沒有聯合國授權的介入,是極為危險的。
第三問是「玩忽職守、抗疫不力有良知嗎?」相信縱觀亞洲各國,在抗疫上玩忽職守的,真是非香港政府莫屬。遠的不說,澳門總確診數字自 2020 年起至今,一直在雙位數,而人口二千多萬的台灣,也只三位數而已,香港呢?直至今天已將近一萬大關。一波又一波的疫情,政府除了把責任怪到了市民頭上外,再叫市民不要怪責政府,可曾在抗疫一事上做過任何一件服眾之事?
再者,中國經常聲稱不要污名化「新冠肺炎」,但普世之下,有誰人不知武漢是最有可能的疫情源頭?疫情至今超過一年,中國從最初的暪疫,到了今時今日亦拒絕讓他們最支持的世界衛生組織到武漢調查,又是因為甚麼?港大微生物學系講座教授袁國勇早在今年六月撰文,表示武漢華南海鮮市場像「犯罪現場」一樣,一早妥善清理完畢,完全沒有跡象可以尋找病毒動物宿主,試想如不是有官員刻意暪疫,毀屍滅跡,又怎會令人有此評論?
最後,也想反問盧先生一句,如果作為勇敢的中國人,是否應該真金不怕紅爐火,真切地實行「陽光司法」,讓亮麗的太陽,也能照遍法院每一個角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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