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眾觀_香港政情 | 發佈日期: 18.01.21 | 最後更新: | 2021-01-18 11:55:05

過去一周,較矚目的政治新聞有三則,其一是政府周五發公告,要求所有公務員在4星期內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聲明,一些過去公務員享有的政見表達自由將被取消,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時成立、有數千會員的新公務員工會決定解散;其二是國安處再度出動拘捕11人,指他們涉12港人案,當中包括律師黃國桐,而美國則宣布制裁6名涉港區國安法人員,包括人大常委譚耀宗及多名高級警員;其三是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建議北京釋法,令持BNO港人加入英國籍時喪失中國籍,因而失去永久居民身分,特首林鄭月娥回應說,英國給予BNO人士入籍權利違背當年承諾,中國若採取反制措施也是理所當然。

單看公務員的效忠聲明內容,與過去主要官員宣誓的內容相若,基本上就是三大要求,即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盡忠職守地向政府負責,表面看來沒有什麼大不了,但自從北京就立法會議員宣誓釋法、政府選舉主任以不真誠擁護《基本法》為由,否決許多參選人服務公職資格後,擁護與效忠已經被賦予多重政治涵義,可以用來箝制服公職人士的言論與行為,他們如果公開批評特區或中央政府,很可能就會被指不真誠擁護與效忠,被驅逐離開職位,較早前北京取消四名立法會議員資格觸發泛民議員集體辭職,就是把擁護與效忠的政治劃線用於政治清洗的典型例子,在完成清洗立法議會後,現在輪到公務員和區議員了。
到底公務員簽了效忠聲明後,要遵守那些政治紅線呢,公務員事務局給全體員工的通函羅列了12點具體說明,眾新聞對12道紅線作了詳盡報道,扼要而言就是不能有任何牴觸國安法的言或行、要支持國安法實施、處理政策要充分考慮一國、對特首要完全忠誠、不能參與違法活動、要避免捲入「旨在動搖特區政府管治和施政」的行為、不以公職謀私利、不以公職身分表達與政府立場相違的意見、表達意見不可引致公眾質疑、不可不履行職務、廉潔守正等。
把這些加起來,信息很清楚,就是公務員只能全力支持政府決策、支持國安法,不得表達個人政見,不得陽奉陰謀。
過去,在鼓勵港人治港、發展民主選舉的年代,公務員是有權表達政見的,不會因為發表了與政府立場相違的意見,就被視為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特區,只有四類身分較敏感的公務員,包括政務官、新聞官、紀律部隊人員等,才需要避免發表政見,其餘的絕大部分公務員不受限制。在簽署新的法定聲明後,隨著當局對何謂擁護、何謂效忠的政治定義不斷給予新的定義,不斷擴濶政治紅線,非但公開發表政治意見會被指違背誓言,就連在個人社交媒體平台上的留言或轉發帖子,都可能被針對,在辦公室內張貼一些政治敏感的標語或海報,也隨時會被舉報。
公務員若要自保,只能徹底緘默,迴避參與一切政治活動,包括集會遊行,甚至涉政治課題的論壇、研討會等,並且要清洗自己手機上的資訊,鏟除敏感的資料,離開談論政治的群組,上頭派下來的任務,不管政治上如何偏頗,都要低頭執行。盲目執行一切上頭指令,將會成為今後香港公務員體系的主導文化。
大搜捕續有餘波,這個星期針對的是被指曾協助12港人的人士,其中知名度最高的是律師黃國桐,黃自言行事謹慎,不會知法犯法,不明白為何拘捕他,他獲釋後隨即繼續協助多宗社運案件被告人的工作,表示不會放棄替他們辯護。黃國桐的堅定立場,固然令支持者肅然起敬,但他畢竟是律師樓合伙人,這樣被國安處高調拘捕,必然會影響律師樓的生意,影響其他合伙人和職員的生計,這就令所有同情社運人士的律師多了一層顧慮,如果國安處繼續針對協助國安法被告的律師,像內地吊銷協助12港人的盧思位律師資格那樣,不停找他們的麻煩,還有多少律師願意像黃國桐那樣,奮不顧身地協助被打壓的被告人?

BNO的問題,北京會採取反制措施,這是毫無疑問的,反制到那一程度,才是當前懸而未決的事,當中有兩點需要注意,其一是按葉劉淑儀的提議,並非一刀切取消所有持BNO港人的中國籍,而是等他們在英國住滿6年成功取得英國國籍時,才使其中國國籍失效,她說一些港人可能不適應英國生活,半途放棄居英返港。如果北京採用這方案,打擊面就會小一點。葉劉淑儀提這個打擊較小的方案,可能因為建制陣營內也有許多人持有BNO,若凡持BNO即喪失中國籍,對建制中人衝擊也很大。
另一點要注意的是,葉劉淑儀的提議會導致被取消中國籍的港人失去永久居留權,要重新在港通常居住滿七年才能取回永久居民身份,這是因為原來的永久居民身份,乃由中國公民身份而來。失去中國籍,許多港人覺得問題不大,主要就是沒了回鄉證,返回內地較不方便,但若不去內地,在港長居其實是否中國公民沒分別。
可是,失去永久居民身份影響就大了,因為香港許多公共政策、福利、投票權利等,都與永久居民身份掛鈎,失去了非常不便。對於這方面的影響,政府推行所謂反制措施時,必須仔細衡量,避免引發大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