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一年,我一直鼓勵我在香港的朋友離開。
「去哪兒呢?」他們惆悵地問。
「BNO打開逃生門了,不考慮英國?」
「5+1,那麼多年,如何生存?」朋友擔心找不到像樣的工作,人到中年,他們在香港有得體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足夠他們日常開支之餘,每年去幾次豪食豪住的旅遊。
話題至此,便很難再深入下去。他們都是深黃人,熱愛香港,但不願離開香港的原因卻是不捨得舒適圈。
我提醒他們,走難有異於移民。我們從一個地方移民去另一個地方,可以是尋找更好的生活:信念上、價值上、精神上或者物質上滿足你更多需求的地方。但此時此刻,香港人要離開香港,卻不是移民,而是走難。逃離一個不再行使《普通法》,法律無法再保障我們生命與財產安全的地方;逃離一個極權統治、沒有民主和自由,甚至連思想自由都被禁錮的地方;逃離一個強迫我們下一代接受洗腦教育的地方;逃離扼殺我們獨立思考的地方;逃離不許我們明辨是非、不許我們說真話、不許我們尋找真相、堅持真理的地方……
今時今日,700萬香港人都是難民,我們要走難,要逃命,還敢奢望體面的工作、中產的收入?活下來,才有資格講究生活質素。在一個沒有思想自由、言論自由、生命和財產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地方,縱使有一份「體面的工作」,又有甚麼生活質素?
過去這些年,香港人是全球旅遊次數最多的人,但日後,也許連出入境自由都受限。還猶豫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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