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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被檢舉 女騎士2分鐘吞4罰單
高雄市 / 蕭雅心 謝育炘 報導 高雄市一名吳小姐,一口氣收到四封掛號通知,拆開一看,發現四張都是她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違規紅燈,是去年10月底她騎車上班時,遭檢舉達人拍下檢舉,短短兩分鐘就開了四張罰單,被罰4800元,讓她氣的提申訴對此,警方回應,變換車道應該使用方向燈,駕駛人連續4個行為都違規,違規事實明確,因此必須依法開罰。吳小姐說:「接到這四張頭皮發麻,因為也不知道說這麼倒楣被盯上。」高雄這名吳小姐,去年底一口氣收到四封掛號信,結果打開一看發現,四張都是她,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違規紅單,每張1千2,短短兩分鐘就被罰4千8,吳小姐說:「聽說是20幾秒內開3張,那你們覺得呢,這個正義是真的正義嗎,合不合理。」民眾說:「因為有時候這個是臨時的話,時常這樣子變來變去(車道),我會覺得很生氣,就是罰一張就好。」吳小姐不滿,認為自己遭檢舉達人盯上,警方明知是惡意檢舉,卻連開四張紅單,做法不盡人情,但警方檢視檢舉影像發現,吳小姐在當天先從外側車道駛入內車道,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之後又騎了5、6百公尺再違規,因此依法開單。三民二分局交通組長劉易鑫說:「這個駕駛人連續4個行為都沒有使用方向燈,在10月29號上午8點35到36分左右,連續有4次變換車道行為,就開出4張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的罰單。」短短2分鐘開出4張罰單,對民眾來說,認為有些不盡人情,但警方表示,駕駛人違規事實明確,依規定就是要舉發,並依法開罰。 原始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