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前日(6日)大舉拘捕牽涉去年民主派初選的50多人,其中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在扣留期間,被發現持有一本仍有效的BNO護照,未有交出所有旅遊證件,違反2020年七一遊行案的保釋條件。控方昨日(7日)要求法庭即時撤銷胡的擔保,將他還柙。胡今早(8日)再被解往西九龍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胡在清楚自己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的情況下,沒有交出BNO護照,違反了保釋條件,增加了其潛逃風險,決定撤銷其保釋,下令還柙。案件將於1月15日再訊。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北區區議員林卓廷在庭外表示,對結果非常失望,自己認識胡志偉多年,相信胡是無心之失,認為胡從來沒有打算離港,強調胡以香港為家,在香港扎根幾十年服務大家,家人均在香港,相信他沒有潛逃意向。林稱,民主黨會支援胡的所有法律程序,並協助其家人。林最後言「God bless Hong Kong」。
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北區區議員林卓廷(前排)
去年12月17日七一遊行案提堂時,裁判官下令所有被告包括胡志偉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據了解,昨日警方拘捕胡志偉後,據《國安法》的權力要求胡交出旅遊證件,發現他「私底下」保留著一本BNO護照,而該BNO護照現時仍有效。
報稱無業的胡志偉(58歲)與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東區區議員曾健成、徐子見及陳榮泰,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們於2020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胡志偉另與陳皓桓、徐子見、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同被控一項「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杜老誌道一帶,舉行或組織一個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另指他們明知而參與該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
案件編號:WKCC 4385、38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