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記者張凱傑 | 發佈日期: 22.12.20 | 最後更新: | 2020-12-22 02:36:20

這一年,很多人離開香港。英國內政部今年第三季,收到34宗香港人申請庇護的個案,比起去年同期只有3宗,飆升10倍,其中1人更是未成年男性,翻查內政部過去12年數據,未曾出現過未成年的香港申請人。今年第三季正是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

曾被中國內地行政拘留的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今年6月獲得英國批出庇護。他認為申請數字反映香港人權狀況急速惡化,亦是國安法帶來的實質影響。他推測部分申請人沒有經濟能力或情況危急,寧願選擇庇護,都不考慮BNO移民計劃。

他提到一點,數字同樣反映,如果國際不針對香港情況考慮「救生艇計劃」,或要面臨大量港人尋求庇護的難題。

第三季急增至34宗 30歲以下佔六成

根據英國內政部的數據顯示,2020年首兩季分別接獲3宗和7宗香港人尋求庇護的申請,但今年第三季急增至34宗,佔22男12女,其中22人在抵達機場等邊境後即時尋求庇護,另外12人則是入境後再向內政部申請。

在年齡方面,有一名男子未夠18歲,記者翻查自2008年的內政部資料,也不見有未成年香港人尋求庇護。其餘年齡分布:18至29歲佔19人,14男5女;30至49歲佔9人,4男5女;50至69歲佔5人,3男2女。整體而言,30歲以下的申請人佔接近六成。

相比2019年四季分別有2宗、1宗、3宗和7宗申請,全年合共只有13宗,單是2020年第三季已是去年全年一倍半。

登記做英國公民 第三季比上季急增一倍

至於香港人申請入籍英國成為當地公民(British citizenship),無論透過歸化(Naturalisation)抑或登記(Registration)的申請數字,同樣出現上升趨勢。今年頭三季,英國內政部合共收到424宗申請,已逼近去年全年合共465宗申請數字。

所謂歸化,即是要住滿一定年期,再申請入籍,一般香港人都是循這途徑成為英國公民。至於登記,通常指前英聯邦國家、前英國殖民地的人,目前已經失去或放棄公民身份,屬於無國籍人士,尤其是九七回歸前的印巴人士,就可循登記入籍;又或申請人在2006年7月1日前英國以外地區出生,但父母已成為英國公民,自己亦持有BNO,都可以申請登記入籍成為英國公民。

單計登記(Registration)的申請數字,2020年首三季分別為72宗、52宗、129宗,第三季比上季急升一倍多,也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一倍。從去年6月反送中爆發之後,申請成為英國公民的數字比起2018年,大致持續上升。

鄭文傑:香港人權急速惡化 國安法帶來影響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去年8月在香港西九龍高鐵站內,遭中國內地人員帶走行政拘留15日,今年6月獲得英國批出庇護。他認為,申請庇護的人數上升是預期之內,由去年6月反送中運動起,原先累計20多宗庇護申請,但單是今年第三季已超越累積數字,估計連同第四季將累計超過100宗,反映的是香港人權狀況急速惡化,國安法落實後帶來明顯憂慮和實際影響。

三十年前,六四之後出現「黃雀行動」,香港成為重要的中轉站,營救內地異見人士;豈料三十年後,反送中之後出現「救生艇行動」,呼籲各國接收香港人。

一直倡議「救生艇計劃」、推動各國設立接收港人方案的鄭文傑說,今次數字正好反映,如果國際間不針對香港情況,開設特定的移民計劃,會令很多港人轉為尋求庇護,同樣留下難題。他透露,有尋求庇護的個案在申請過程,被內政部職員建議考慮申請專為港人而設的BNO「特別簽證」移民計劃。

根據第三季的統計數字顯示,六成申請人都是30歲以下的年輕人,但也不乏30歲以上的申請者,理應合資格擁有BNO,為何不循BNO取得居留權,而要尋求庇護?鄭文傑推測,BNO移民始終需要「入場費」,申請人未必有財政能力;加上部分申請人很年輕,根本沒有BNO,其父母也可能沒有BNO,就算有亦不一定會一同赴英;又或者具體情況很危急,可能是前線抗爭者需急切離開,因而尋求庇護。

能否擺脫心態 與敘利亞難民同住?

他接觸的求助當中,不少前線抗爭者曾經被紀錄身份證,身邊陸續有戰友被調查和拘捕,令他們萌生離開的想法。他透露,很多高風險的前線抗爭者已在較早時間離開,要走的都走了,推測在第三季尋求庇護的人,可能是第二、三線的前線,同樣都很後生。「其實他們很脆弱,以為比起一線前線很安全,但他們就是保護措施做得最不足的一群。」

飄泊異鄉,尋求庇護,等待過程往往最難熬。鄭文傑形容,部分申請人的心理狀況較為焦慮,昔日在香港街頭面對的恐懼,並無因為來到異地而消失,因為「如果被遣返咁點?」入住的宿舍可能是二、三線的偏遠城市,與來自敘利亞、面對恐怖襲撃的人同住,申請人能否擺脫固有的意識想法?能否融入陌生的環境?再加上語言能力,都是他們要面對的事。

這也是今年第三季,一名未成年男生要面對的事情。

解構申請庇護程序 兩面試一問卷

獲得英國批出庇護的鄭文傑解釋,申請庇護有兩種途徑,可在機場直接向海關聲明來英國的目的,或者入境英國後再致電內政部申請。今年第三季當中,就有22人抵達機場後即時尋求庇護。他認為愈快申請愈好,否則日後面試或會被質疑,為何沒有即時申請庇護,是否意味沒有即時危險?

如果在機場申請庇護,形式上會即時被執法人員拘留,其後再獲保釋,轉由內政部職員進行第一輪面試。對方會問尋求庇護的原因,也會查問需不需要翻譯和義務律師?一般而言,主要了解申請人的背景,不會當場拒絕,過程需時三至五個小時處理。

申請人需要顯示銀行戶口的財政狀況,有沒有錢?有沒有被凍結?如證實申請人身無分文,當局會為申請人安排食宿,申請人需要定期向內政部報到。但如果申請人有足夠經濟能力,則不獲批食宿,自行找地方住。申請人的護照會被沒收,改獲發一張如臨時身分證的ARC卡(Application Registration Card),期間不能工作,但有援助金。

申請人之後會收到一份問卷,查問如何受逼害?如何受恐嚇?有沒有證據顯示有關說法?因此,申請人要確保地址可與內政部通訊。進入第二輪面試,主要是審批員與申請人問答,反覆問問題,查看申請人的說法是否前後一致,從而評估申請人的可信度。

約半年有結果 住滿年期可申請成為公民

大約半年左右就有結果,英國當局會出現四種決定:1)符合聯合國列明情況下批出庇護申請、2)針對聯合國未涵蓋的情況,如人口販賣的受害者等,而批出人道保護、3)內政大臣行使酌情權給予居留、4)拒絕申請。如果當局批出居留,毋須解說理由,但如果當局拒絕申請就要說明理由。申請人如果不同意決定,還有一個機會可以找律師上訴,都有近半案例成功推翻內政部的結果,但屆時申請人的資料或會在法庭公開。

當申請人獲得庇護居留後,可以工作、讀書和享有社會福利,住滿五年,符合有關規定後,亦可考試,申請入籍成為英國公民。

美聯社

英「救生艇」為港人設「特別簽證」 明年1.31接受申請

英國政府今年7月宣布,擁有BNO身份的港人及其近親,明年1月31日起可以申請「特別簽證」,不設限額。當局表明不會拒絕,因非暴力抗議或行使言論自由等活動,而被定罪的人申請。

「特別簽證」可一次過留英五年,或分開兩次,每次為期30個月,期間可以工作或讀書,但不獲社會福利等保障,並要繳稅及繳交國民保險。五年後如能滿足若干要求,可申請定居身分,再定居一年就可以正式申請英國公民。

特別簽證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擁有BNO的身份,並不需要持有有效BNO護照,若BNO護照過期或遺失,毋須特別補領
.通常在香港居住
.證明財政上足夠支持在英國生活最少6個月
.承諾會學習英文(最初不設英語能力要求,但如果申請人選擇5年後申請定居,須具備良好英語知識)
.從英國內政部批准的診所獲得結核病測試證書
.支付移民健康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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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 in 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