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相強生日前宣布,英國到二○三○年二氧化碳減排量與一九九○年的水平相比至少要降低百分之六十八。身為明年氣候會議主辦國,該項新承諾表明英國以身作則,希望建立會議協商的友善氛圍。

英國一直想要扮演對抗氣候暖化的領頭羊,○六年英國經濟學家斯特恩發表《斯特恩氣候變遷經濟學評論》,主要結論就是愈早對氣候變遷採取強有力的行動,其收益將遠超過成本。

○八年英國國會通過《氣候變遷法案》:設定五○年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至少比一九九○年基準降低百分之八十;建立碳預算制度,要求政府每五年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排放目標;成立獨立專責機構:氣候變遷委員會(CCC),該委員會須就各排放目標向政府提供建議。英國是全球第一個制定具有法律約束力碳預算的國家。

英國為何敢做這種大幅減碳的承諾?

首先是具有優勢的能源結構。英國一九年發電能源使用比例,天然氣占百分之卅九,煤炭百分之二,風能百分之廿三,核能百分之十七,生質及水電百分之十三,太陽能百分之五。不僅發電能源多元化,並且核能與再生能源占了總發電量約六成。風力發電技術領先全球,最具發展潛力。

其次政黨間對應對氣候變遷的政策差異不大。在野的工黨,主張推動風力、太陽能及核能。而執政的保守黨推出十點計畫,包括推動海上風能、氫能、核能、電動汽車、零排放的公共交通工具、零排放飛機和船舶、碳捕集技術等項目。因此政黨輪替並不會影響英國政府減碳決心。

再者對抗氣候暖化已成為社會的主流思維。根據綠色慈善聯盟的研究顯示,將近七成英國人希望政府採取緊急行動來應對氣候變遷,亦要求國會議員支持應對氣候變遷的雄心計畫。

最後減碳將帶來投資與就業。英政府估計到三○年,由於鼓勵研發創新技術,該減碳目標將為英國帶來超過四百億英鎊私人投資,並創造多達廿五萬個就業機會。

多年來我國官員缺乏國際視野,及對氣候變遷本質缺少認知,惟恐減碳衝擊工業。能源主管機關公布目標僅至二五年。政府減碳相關經費多淪為委託研究計畫,紙上談兵,並無實質減碳績效。

建議政府借鏡英國,成立專責機構,由政府編列預算獨立運作,重新規畫我國因應氣候變遷政策及減碳目標,每年定期檢視各部門減碳執行進度,提供政府專業評析建議,惟有如此,才有可能訂定及真正落實我國的低碳路徑。

(作者為台北科技大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研究所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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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K in UK